关于申请2017年度长安大学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”课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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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2017年度长安大学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”课题的通知
发布人:秦雯  发布时间:2016-11-21   浏览次数:2581

关于申请2017年度长安大学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”课题的通知

为促进道路工程学科发展,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,并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。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,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和范围:

1、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;

2、承担人必须是校外具有博士学位、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科技工作者;

3、课题需围绕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科技问题,开展创新研究,并能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、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;

2、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;

3、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,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;

4、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,在附件下载;

5、申请书打印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,由所在单位盖章后,报送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长安大学公路学院道路研究所)。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hlq123@126.com,凡申请书不规范者,不予评审;

6、申请金额不超过5万元,研究期限1-2年,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1711日。

7、受理截止日期:20161210日,过期不受理;

8、申请人在填报《申请书》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、查新,避免与国家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,同时,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,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。

三、考核指标

考核指标为相关研究报告、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等,其中至少发表一篇SCI或两篇EI检索论文(第一署名单位应该为本重点实验室)。

注:申请书格式见附件

联系人:胡力群电话:13571898817

E-mail: hlq123@126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通讯地址: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公路学院(71006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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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(029)82334453  传真:(029)82334434  研办:82334454  学办:823344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