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2017年度长安大学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”课题的通知 |
发布人:秦雯 发布时间:2016-11-21 浏览次数:2581 |
关于申请2017年度长安大学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”课题的通知 为促进道路工程学科发展,“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,并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。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,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资助对象和范围: 1、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; 2、承担人必须是校外具有博士学位、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科技工作者; 3、课题需围绕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科技问题,开展创新研究,并能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。 二、申报要求 1、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; 2、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; 3、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,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; 4、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,在附件下载; 5、申请书打印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,由所在单位盖章后,报送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长安大学公路学院道路研究所)。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hlq123@126.com,凡申请书不规范者,不予评审; 6、申请金额不超过5万元,研究期限1-2年,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。 7、受理截止日期:2016年12月10日,过期不受理; 8、申请人在填报《申请书》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、查新,避免与国家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,同时,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,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。 三、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为相关研究报告、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等,其中至少发表一篇SCI或两篇EI检索论文(第一署名单位应该为本重点实验室)。 注: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:胡力群电话:13571898817 E-mail: hlq123@126.com 通讯地址: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公路学院(710064) |